胡某宇系自缢死亡,尸检、录音笔情况公布!
今天上午10时,胡某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江西铅山县召开,江西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及市县相关部门,发布胡某宇事件最新调查情况。
据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,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介绍,2023年1月28日,胡某宇尸体被发现。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下,省、市、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、现场勘查、尸体检验、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,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,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。
尸体发现地位于铅山县河口镇金鸡山区域的某粮库院内。中心现场位于粮库院内北部洼地竹树杂林中,洼地高低落差约6.3米,竹树杂林呈不规则狭长条形,面积约9300平方米。
中心现场北面是东西走向的围墙,紧靠围墙外有一渣土堆,渣土堆高度低于围墙约1.5米,渣土堆与围墙间有两棵树木,树木高于围墙。围墙内侧墙体上生长一棵向内斜生的树木,树干直径约11厘米,胡某宇尸体缢吊于该树树干凸起处,悬挂点距离地面4.5米,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0.61米。
尸体上身穿黑白相间的连帽运动服,前后反穿,下身穿黑色运动长裤,双脚穿深色袜子。尸体颈部缢索由两根白色鞋带相接而成。尸体足尖自然下垂,距地面1.47米,尸体下方地面发现两只白色回力牌高帮帆布鞋,鞋上均无鞋带且落有较多枯叶。左鞋内侧鞋尖部、鞋底跟部粘有绿色苔藓,右鞋内侧鞋尖部有苔藓擦痕,鞋底部粘有大面积绿色苔藓。经检验鉴定,与围墙内侧生长的苔藓一致。
在靠近尸体头部的围境内侧红石凸出部位,发现黑色录音笔一支。
在中心现场没有打斗、拖拽痕迹。
尸检情况公布
根据尸体腐败程度,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,胡鑫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的特征。
警方: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
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,与胡某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,结合调查情况,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某宇持有使用。通过对录音笔中的音频文件进行综合分析,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、篡改情况。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、23时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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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人民日报、央视新闻客户端编辑|黄炜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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